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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病类型(五)——合病与并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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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 合病、并病之说,首见于《伤寒论》,系本节中又一难点。凡两经或三经的证候同时出现者,称为合病;凡一经病证未罢而又出现另一经证候者,称为并病。《伤寒论》中冠有合病、并病的条文仅十二条,仅见于三阳经,若细玩全书,实际上还有一些条文也论及于此,而且,三阴经也有全病并病。

    合病与并病之区别,在于发病时间上的差异,“合则一时并见,并则以次相乘”。(《伤寒来苏集·伤寒论翼》)实际上,在临证时,两者均出现了两经或其以上的证候,并无根本的不同,而且都是以六经本证为基础的,从而揭示了外感热病实际存在着的复杂类型。由于合病、并病是六经本证的交互变化类型,脉证比较复杂,因而辨合病、并病不少医家主张要通过对六经本证的分合辨析,在外感热病的动态变化中,把握病势的表里先后,主从缓急,从而给立方遣药提供依据。

    在中医杂病中,后世医家扩充其说,凡两种及其以上的疾病的证候同时出现者,亦称为合病,如老年病的发病,常体现出这种多病性。并把某些具体疾病的病理过程中新增病症,视为并发病症。如胃脘痛患者常在其病理过程中,出现大量呕血、黑便、反胃、或腹部剧痛厥脱等并发病症。均体现了疾病病理过程中实际存在着的复杂的发病类型。, 百拇医药